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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相
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相关事项的公告
                   清镇兴邦村镇银行
         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清镇兴邦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现就我行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如符合以下条件,可纳入本次利率调整。
(一)贷款利率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且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LPR-30BP的房贷。
(二)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房贷,须向我行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再申请利率调整。
不纳入本次利率调整贷款: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LPR-30BP的房贷;仍采用固定利率、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
二、调整规则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进行调整,不涉及LPR定价基准值的调整。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LPR-30BP的房贷,将其利率加点幅度调整为相应期限LPR-30BP,不高于LPR-30BP的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逾期、不良类贷款
当前逾期、不良状态的房贷须在2024年10月22日(含)前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我行将进行批量调整;对未在2024年10月22日(含)前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的,此次不进行批量利率调整,待借款人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后,再到原贷款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利率调整。
(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贷款
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者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不进行批量利率调整,借款人须向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先转成LPR浮动利率后再按上述规则申请利率调整。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则不调整利率。
三、调整方式
(一)本次利率调整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我行统一进行批量利率调整,借款人无需提出申请。
(二)批量利率调整时逾期类/不良类存量房贷归还欠款后、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等其他存量房贷,由借款人主动向我行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利率调整。
四、调整时间
(一)2024年10月31日前,我行完成批量利率调整。批量调整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调整前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利息。
(二)2024年11月1日(含)起,不符合批量调整规则的逾期类/不良类房贷归还欠款后,以及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等其他存量房贷可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利率调整。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借款人利率调整结果,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咨询原贷款经办机构。
六、温馨提示
(一)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LPR定价基准值、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二)为落实人民银行便捷借款人导向,批量调整借款人无需重签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单独申请利率调整借款人需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可咨询原贷款经办行。
(五)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六)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原贷款经办机构或0851-82774287。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清镇兴邦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