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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

贷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居住在我行的服务区域之内,拥有本地区的农业户口;
(3)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
(5)诚实守信,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6)在各金融机构贷款中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不良嗜好及不良习惯,以及目前没有经济纠纷的诉讼。
(7)没有涉及违法行为;
(8)在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开立个人资金账户;
(9)清镇兴邦村镇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银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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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联保贷款产品能够帮助农户在没有足额抵押品的情况下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但风险与收益时刻并存,在申请联保贷款时要审慎选择确保联小组成员,做到知己知彼,相互信赖,相互支持,风险共担。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0851-82774627)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