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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兴邦村镇银行荣获“2018年度单位内部安全保
    在清镇市公安局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重点内保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清镇兴邦村镇银行荣获“2018年度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幸杰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我行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原则,贯彻落实“两会”、“重大节日”安全工作和我市“两严一降”、“平安建设”中心工作,以维护我行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抓手,持续加大安全保卫管理力度。坚持从人防、物防、技防、整章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筑牢安全保卫工作,通过制度约束和检查督促,强化了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管理落实到了实处,保障了我行财产和员工、客户的人身安全,为金融业务发展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了全行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提升了全行员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是大力支持,不断加大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梳理完善安全防范制度规章,建立健全安防制度体系;
    三是全员共举,通过开展员工培训演练,将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范融为一体,以制度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全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培养全行员工合规操作的良好习惯;
    四是坚持全面检查,做到了分管行长定期查;保卫人员每月查,网点负责人和安全员坚持做到每日查,业务部门进行阶段性综合检查。促使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放过、不迁就、重整改。明确网点负责人是该网点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谁主管、谁负责”当作安全保卫工作的最高责任制度。
    2018年我行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安全、消防检查20余次,对各支行、部门检查80余次。我行自2013年5月开业至今无案件、无事故,圆满的完成了各年度“全年零事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2019年即将迎来全省第六轮安全大检查,我行将一如既往的将安全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隐患,实现商业银行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金融业的业务安全运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