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执行央行3号令 扎实推进反洗钱工作
随着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的颁布与实施,各家金融机构纷纷行动起来,按照“3号令”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机构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合作行兴业银行提出了反洗钱系统升级需求。
一是根据“3号令”硬性规定的要求,将原有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降低至5万元人民币,提取范围的增大将增加反洗钱系统中人工甄别可疑案例的基数,提高了反洗钱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要求。
二是将反洗钱系统中原有的可疑交易提取条件,由原来的18个条件修改为“3号令”中要求的3个条件,看似减少了系统抓取可疑案例的条件,实际上此规定使抓取条件更加灵活,减少因为错报而产生的数据冗余。
三是根据我行业务需求,对反洗钱系统申请添加自定义模块,其中包含疑似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非法结算型地下钱庄;疑似腐败、毒品犯罪、诈骗、集资、传销;疑似恐怖融资、怀疑客户为恐怖活动募集资金、怀疑客户是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怀疑客户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疑似外逃人员银行卡等功能模块,对反洗钱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更加便于甄别可疑案例。
目前,系统的改造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根据进度安排,将在5月底完成系统的全部改造工作,用1个月的时间对改造过的系统进行测试,全面完成改造工作,确保7月1日以前完成反洗钱系统的正式上线工作并接入国家反洗钱中心。
一是根据“3号令”硬性规定的要求,将原有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降低至5万元人民币,提取范围的增大将增加反洗钱系统中人工甄别可疑案例的基数,提高了反洗钱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要求。
二是将反洗钱系统中原有的可疑交易提取条件,由原来的18个条件修改为“3号令”中要求的3个条件,看似减少了系统抓取可疑案例的条件,实际上此规定使抓取条件更加灵活,减少因为错报而产生的数据冗余。
三是根据我行业务需求,对反洗钱系统申请添加自定义模块,其中包含疑似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非法结算型地下钱庄;疑似腐败、毒品犯罪、诈骗、集资、传销;疑似恐怖融资、怀疑客户为恐怖活动募集资金、怀疑客户是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怀疑客户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疑似外逃人员银行卡等功能模块,对反洗钱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更加便于甄别可疑案例。
目前,系统的改造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根据进度安排,将在5月底完成系统的全部改造工作,用1个月的时间对改造过的系统进行测试,全面完成改造工作,确保7月1日以前完成反洗钱系统的正式上线工作并接入国家反洗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