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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责任·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在地区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提高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重要作用,我行于2016年3月1日-15日组织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以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一)常态化的网点宣传
        面对此次宣传活动,我行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资料摆放在显著位置。并主动传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中的各项内容,在营业部及各支行醒目位置张贴3.15宣传口号,公布我行投诉电话:0851-82518666等措施,使3.15活动精神深入人心。
      (二)高效化的集中宣传
        2016年3月15日,我行宣传小组集中行内骨干力量,在清镇市人民政府广场、各营业网点门前等人流密集处分发相关宣传折页,热情主动为客户讲解“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并组织一系列针对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一对一讲解宣传,充分吸引消费者对自身拥有的八项基本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的学习、了解并掌握,公布消费者维权渠道,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深化了金融消费者合理、合法的消费意识。
      (三)优质化的处理机制
        我行3.15宣传小组在活动期间建立了高效化的咨询投诉处理机制,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优质的服务处理消费者的各种疑问,切实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